律师随笔
“中人”养老金如何计算?
作者:熊敏 律师 时间:2013年03月07日
答:“中人”是指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退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办法同“新人”一样。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退休、退职时上年度武汉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退休、退职时历年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
调节金为:2006年度退休人员为100元/月;2007年度至2015年度退休人员逐年降低10元;2016年1月1日以后的退休人员不再发给调节金;2006年度退职人员调节金标准为50元/月;2007年度至2015年度退职人员逐年降低5元;2016年1月1日以后的退职人员不再发给调节金。
为确保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办法平稳过渡,按照国家及省文件精神,对2006年1月1日到2010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人员的养老金计发,设置了5年过渡期,在过渡性内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计发实行新计发办法与原计发办法对比。新办法低于原办法计发待遇水平的,按原办法待遇水平予以补齐;新办法高于原办法待遇水平的,在按照原办法计发的待遇标准基础上,再按一定比例发给高出的差额部分,2006年至2010年度分别发给高出的差额部分的30%、50%、70%、80%、90%,2011年1月1日以后的退休、退休人员待遇计发不再实行新办法与原办法对比的规定,统一按照新计发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