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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房屋定金可以退还吗
作者:熊敏 律师  时间:2016年03月21日
定金一是为了证明合同生效,二是保证合同履行,三是具有一定的惩罚性,是法律的范畴。
定金合同生效后,一旦双方出现纠纷,购买方不仅不能拿回“预付款”,还有可能被起诉,赔付双倍定金的违约金。但是对于定金能不能退还,这一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卖主不具备一定的销售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卖主不具备销售条件而销售的,定金应该无条件退还。
简单的说就是订金一般都能退,但是定金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才可以退。
同时,还应该注意作为从合同的定金合同是否有效,如何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这样的情形也是必须退还定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担保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一般都会要求购房者先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然后签订购房合同。但是如果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合同无效,开发商则有可能以种种理由来拒绝退还定金,这样肯定会损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对于其他类型的买卖行为也是如此。如果您在现实中也遇到卖家应该退还定金却拒不退还的情况,建议您咨询合同纠纷方面的专家律师,以寻求最有效的维权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