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于长安大学建筑工程本科.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硕士.现为深圳市房地产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十几年工作经历,办理上千件各类民商事案件,经验丰富。在处理各种疑难案件上有独到见解,往往使得案件峰回路转取得良好效果。曾经或者正在服务的部分单位有:
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局;
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智宇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瑞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潮宏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南方科技大学建设办公室;
深圳建筑业石岩生产基地;
深圳市金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建筑集团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华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办理的部分案件或事务:
1、 深圳市深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争议金额3400万元。
2、 湖南省XX集团总公司深圳分公司与深圳市XX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争议金额1500万。
3、 江苏XX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深圳市XXX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争议金额,1800万。
4、 中国建筑第X工程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X分公司与X广场房产开发(惠州)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争议金额对方索赔3000万,反诉1000余万。
5、 黄XX与东莞XX建筑公司购销合同纠纷,东莞中院,争议金额470万。
6、 王XX与深圳市XX通讯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争议金额200万。
7、 深圳市XX建设有限公司与中建X局第限责任公司、和XX地产(深圳)有限公司工程款支付纠纷,争议金额210万。
8、代理中建X局深圳分公司与XX地产(深圳)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争议金额1700余万。
9、代理深圳X公司与中国X工程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争议金额1.1亿元。
10、南山建工村拆迁改造项目;
11、长安汽车观澜保障房项目;
12、施工企业石岩生产基地项目;
13、担任深圳市建筑工程三类人员安全培训、监理人员法律培训授课教师;为顾问单位进行建筑工程法律培训,劳动用工培训。
14、马某与李某婚姻案,夫妻为离婚诉讼三次长达四年。
15、谢某与张某某离婚案,涉案共同财产3000余万元。
16、王某某与孙某子女抚养权案,抚养费标准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