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
逾期交房,能否退房?
作者:丁嫣 律师 时间:2019年07月30日
导读:若购买的房屋为期房,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会载明约定的交房时间,那么逾期交房,能否退房?很多人对此会有所疑问,我们将通过案例为您解析。案情简介:精装房出现质量问题,维修责任如何承担
李某与A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后者开发的欣悦府商品房一套,总价为120万,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前,并明确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达90天以上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经李某多次催告,直至2014年11月份,由于承建单位工程延期,A开发商仍未完成交房工作,李某提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遭A开发商拒绝,遂提起诉讼。
仲裁庭意见:支持原告诉请
支持原告退房诉请,并判决A开发商退还李某首付款及利息。
律师说法: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逾期交房可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可见,若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李小姐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所载明的交房时间到期后多次催告,但开发商仍未交付,李小姐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单方解除合同。另,由于开发商与李小姐约定了合同解除的条件,即逾期交房超过90日,即便未经催告,李某完全可以依据协议约定单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解除后,李某应当向开发商退还房屋,开发商应当将购房价款及利息返还给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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