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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症是否都可以免责?
作者:
丁嫣
律师 时间:
2019年09月27日
并发症发生后,医院是否都是免责的?答案是否定的,即医院有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的法律,我们对医疗损害的归责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只有在对医疗损害的发生存在医疗过错的情况下就应该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时才无责任。
所以,即使有书面的各种并发症提示,医院也不一定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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