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二胎无法享受哪些假?
作者:丁嫣 律师 时间:2019年01月21日
二胎无法享受哪些假?
(1)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删除了对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2)不能享受晚婚晚育假,其配偶也不能享受晚育护理假
计划生育法草案还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进行奖励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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