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坐牢还领养老金?检察院监督,100余名犯人停发养老金收监服刑,养老金却照领不误?从2018年10月开始,浙江省台州市检察机关针对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领域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截至今年4月底,已发现违规领取养老金的有200余人,涉案金额达360余万元,其中,已有100余人被停发基本养老金。
2018年9月,仙居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审查一起案件时发现:68岁的潘某8年前开始享受每月3650元的退休养老金待遇,2014年,他因贩毒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但是直到2018年10月养老金一直没有停发。据统计,潘某已多领取养老金16万余元。
根据相关规定,被判刑人员收监执行期间,需停发基本养老金。因相关部门缺少被判刑人员信息收集渠道,与司法机关沟通不畅,导致国有财产流失。仙居县检察院根据排查的线索,向相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并成功办理全省首批基本养老金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与此同时,玉环市检察院也在办理案件中发现,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刑的黄某在被宣告缓刑执行期间,基本养老金仍违规进行了调整,且继续发放。该院就此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纠正基本养老金违规调整和发放问题。
针对基层检察院发现的这些问题,台州市检察院及时组织了全市范围的排查,部署专项监督活动,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类似案件涵盖城乡居民、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等三类人员共200余人,涉案金额360余万元。该市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督促主管部门叫停违规发放,并追回相关损失。同时,该市检察机关将公益诉讼与促进行业整治、区域治理结合,加强和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督促相关部门主动履职纠违,并就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组织调查研究,与被监督机关建立工作机制,促进长效治理。其中,仙居县检察院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基本养老金监管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暂行办法》,解决了社保部门因被判刑人员收监执行信息收集难而导致违规发放基本养老金的问题。
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目前,台州市已有100余名服刑人员停发基本养老金,后续的追回工作正在进行中。
宜宾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大队长彭良全认为,夜间错误使用远光灯,不仅会导致对向车辆驾驶员出现视线障碍,还会导致同向前车驾驶员出现眼疲劳和烦躁心理,严重时会危及行车安全。
彭良全表示,因为错误使用远光灯的行为发生的时间可能很短暂,导致取证困难,很多错误使用远光灯的行为没有受到法律处罚。这个案例证据链条完整、确实充分,具有典型意义,更具有警示意义。
律师说法:错误使用远光灯理应担责律师表示,因为绝大多数交通事故认定的基础都是“接触说”,故导致很多驾驶员认为比如违规鸣笛、胡乱使用远近光灯等非接触行为一般不会担责。这一事件中交通事故的认定实际是给广大驾驶员提了一个醒,即使非接触的违规驾驶行为,也会被判定担责。因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在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因此,在这里提醒广大司机,滥用远光灯属于违法行为,由此而引发交通事故的,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宜宾交警法制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夜间行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将被扣1分并罚款50元至100元。“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其他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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