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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离婚时,股票、债券如何划分
作者:丁嫣 律师  时间:2021年06月07日

离婚时,想要对股票、债券等进行分割,首先就要确定它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婚后购买的股票、债券等,一般都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均分,除非夫妻之间有着确定仅属于一方的约定。具体分割时,根据最新规定和实践做法,有:
1. 约定优先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以协商解决为优先选择。各方可以对股票等有价证券做任何形式的归属约定,如一方拿到股票,另一方支付一定的对价等。

2. 约定不成,请求法院处理的做法
(1)上市公司股票的分割
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即股权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不记名股票,这种股权不记载股东名称,可以自由转让,离婚时人民法院可直接根据案情分割股份的数量。
(2)特定期间内不可转让股票的分割
①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法院可调解),以双方协商的价格为基础进行分割。
② 若双方协商不成,在查清具体数目后,法院确定一个基准日作价折算成人民币进行分割。
③ 若按市价分配有困难时,如未上市的股票、价格波动较大的有价证券等,法院将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注意:人民法院分割财产,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3)债券的分割

可按分割当日市场行情价值,一方继续持有债券,向另一方支付相应比例的对价;也可根据债券的数量,按照比例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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