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武汉离婚
作者:丁嫣 律师  时间:2021年07月20日

最近我时常碰到这样的咨询,“丁律师,我们分居已经满两年了,一定可以离婚了吧。”不知从何时起,“只要双方当事人分居满两年,就能离婚”,这个观念好像成为了大家的固有印象,好像分居也是离婚的一条途径,而且只要满足两年的期限,婚姻关系好像就自动失效了。然而实际上,这是一个错误的认识。接下来就让武汉离婚律师来和大家讲解一些正确的法律规定。

在司法实践上,分居满两年的确有可能达成夫妻双方离婚的条件,但它不止于满足这个条件。 律师表示,想要离婚是有条件的,需要满足“感情破裂”这一必要条件,法院才可能准予离婚。而且,如果一方当事人想要离婚,就必须要向法院提交证据,一方面要证明夫妻双方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另一方面也要证明夫妻双方的分居时间确实已经超过两年。武汉离婚律师说,虽然看起来两个条件很容易满足,但在现实中,想要同时证明双方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却是很难。首先,判断夫妻双方是否感情破裂具有很大的主观能动性,是一种主观的评价结果,并且证据也难以收集,难以评判。而且即使分居确实满两年,但也不能证明是因为感情破裂而分居。比如,就算起诉离婚的一方当事人搜集到了自己或对方在外居住的居住证明、房屋租赁或买房合同、在外工作的劳动合同等,但只要另一方当事人举出一个“你上个月还带着孩子来看我”或者“前几天咱们还一起吃饭”之类的证据,前面所讲述的证据的证明效果就大大折扣了。

而且,众所周知,在现实生活中,导致夫妻双方分居的原因是很多的,比较常见的就是工作原因,比如夫妻一方或者双方都外出打工、在外地工作,但这并不能说明俩人的感情不和谐了。
 律师认为,分居其实只是法官判断要不要判准离婚的一项标准,重点不是分居的时间,而是两人是否还有继续维持婚姻的必要性,所以就算两个人并未分局,当事人也是可以提出离婚诉讼来请求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