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前几天当庭宣判的刑事判决书,共计24页,仔细研读了一下,感觉法官写????很细,又勾起了整个案件过程的回忆…… 2023年7月初,好兄弟说他熟人儿子因经济纠纷,持械向被害人要了十几万的钱财,6月底被公安机关以一轻罪名刑事拘留…,听他们叙述完,也和他们一路来的退休行长一起分析了案情…,说到最好在第一时间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嫌疑人,了解案情,掌握公安机关对嫌疑人的讯问状况…。他们以为是小事,把钱还了就可能放人,于是还了钱十几万。7天一晃而过,刑事拘留期限届满,嫌疑人没被释放出来…,等来的结果,却是检察院以另一重罪名批准逮捕了嫌疑人…。这下他们含退休行长慌了,7月中旬又来律师所咨询并办理了委托手续,让我接手此案,我给他们分析,刑拘时是轻罪名,批准逮捕成了重罪名,情况变复杂了,只有会见嫌疑人,掌握了公安机关对嫌疑人的讯问状况…,才能做出进一步的科学维权判断…。律师所委托手续办完后,我立马放下手头的民事交通案件,当天下午就去看守所会见了嫌疑人…,知道嫌疑人说的持械器具与委托人从被害人以及公安机关听来的持械器具明显不同,分析有人在说谎…,但不便追问详情,只好客观的给嫌疑人分析,持械器具不同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重罪名与轻罪名的区别…。后头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不下于9次的会见,以及11月中旬第一次庭前会议icon,嫌疑人都主动要求按轻罪名辩护…。计划没有变化快,12月1日,委托人和退休行长突然给我说,他们担心我一人辩护不周全,又增加请了另一辩护律师,还告诉我说,那个律师我也认识,我听后说那是好事…,12月3日下午,他们喊我同另一律师喝茶坐坐,我按时到达茶楼,喝茶时,他们突然提出喊我为嫌疑人做无罪辩护,我当场反对,并且大声说了退休行长“被告人庭前会议认了轻罪的,你们这样做,会害了被告人”。另一律师见我态度坚决,把我拍出茶楼,告诉我,只要逆着检察院指控的重罪名进行辩护就行了,我们又管不着法院怎么判…?!弄得我还真不好说什么,心理直犯嘀咕,退休行长怎么就这样被人“颠咚”了…?回到家里,酌摸究竟走法律规定的独立辩护,还是走委托人希望的无罪辩护?第二天宪法日清晨,我微信给退休行长说,当天上午要去会见被告人,征求被告人最终意见“究竟按轻罪或是按无罪辩护”,会见时被告人问了国家赔偿问题后说“走我当初的轻罪辩护路”。但另一辩护人不知4号下午或是5号下午,也去会见了被告人…。 哪个被告人不想无罪?又有几个被告人经得起无罪辩护的“颠咚”,被告人放弃了轻罪辩护,选择了另一辩护人的无罪辩护决定。6号,我看被告人都这种心理了,再怎么争取也无济于事,只好撤下来做第二辩护人,刑事案件icon的第二辩护人,一般只能提第一辩护人没有提及的观点,不能超出第一辩护人无罪辩护的框架“提原来轻罪辩护的观点…”。就这样,该刑案在不愉快的辩护中收场了。后来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所犯重罪成立,罚金刑也按退还的等额财物价值处罚…” 法庭宣判后,另一辩护人走出了审判庭,委托人经审判长和法警同意,与被告人做了短暂交流,我在他们晚20:26分交流时,给委托人和退休行长打了一声招呼…,退休行长喊吃了晚饭再走,我以身体不适推了,回了自己家。? 这就是做无罪辩护,想上诉改轻罪都已丧失前提的不利辩护后果,法律人啊,我们办的不只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