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谢保平律师近期办理的一起执行案件中,某公司拖欠我方货款,多次索要还不给,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胜诉,可对方仍旧拒绝履行义务。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法院通过查询发现这家公司目前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这也是强制执行受阻的最常见情况了吧。) 而就在此时,谢保平律师通过各种渠道查询该公司的账目时,发现其在法院判决后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将公司名下的一套房产转让给了其他人,继而谢律师通过深入查询该房产的购买人、购买价格,发现此买卖行为非正常交易,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买卖行为。起诉后被申请人发现我方已经掌握了其转移财产的企图,主动与我方联系解决了此事。
谢保平律师提醒:如果发现被执行人为了逃避债务,故意低价转让财产、放弃到期的债权、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申请人可以以被执行人和案外人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被执行人不正当处理财产的行为。
从谢保平律师解决过多起类似案件的办案经验来看,如果发现被申请人和案外人的买卖行为存在猫腻,起诉后被申请人多半会主动妥协,与我方协商解决此事。
执行难,不仅损害了法律严肃性,而且也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国家多个部门正在积极配合,努力解决这个社会难题。与其担心打赢官司拿不到钱这个问题,还不如考虑我方的债权是否在有效的诉讼期限内、如何通过法院审理判决等问题。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