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恋爱、同居期间因怀孕中止妊娠所产生的医疗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目前全国还没有统一规定,但是根据江苏高院《家事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婚姻家庭部分)》的相关规定,女方向男方主张分担医疗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的,可以获得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