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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我和丈夫感情不好,一怀孕我就回娘家居住,孩子出生后也一直住在娘家。丈夫一直没有来看过孩子,现在孩子刚1周岁,我想离婚。
我经济条件不好,没有固定工作,而丈夫不仅在南京有稳定的工作,还有4套住房,其中2套登记他名下。
请问律师:如果我不想要孩子抚养权的话,孩子会判决给谁?
【南京离婚律师解答】法律规定原则上孩子在2周岁以内归女方抚养。
但这只是原则上规定,并不是必须的。而且法律也为特殊情况留了变通方案。
所以说,如果你们都不要孩子抚养权,法院综合参考双方的条件后,应该会把孩子抚养权判给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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