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st冠福索赔情况,股民立案一批
作者:谢保平 律师 时间:2022年06月14日
2022年6月13日,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提交的一批002102ST冠福投资者索赔立案材料此前,冠福股份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0年12月31日,冠福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ST冠福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负债及资产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对外担保,存在重大遗漏;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内容重大变更事项。
自ST冠福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起,大量受损投资者索赔登记,在证监会对ST冠福下发处罚决定书后,便正式启动了投资者索赔诉讼,目前已代理了多批投资者索赔立案。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执业证号1301201010729362)表示:凡2017年8月22日至2018年9月13日之间买入002102ST冠福,且在2018年9月14日(含当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亏损金额大于3万元的投资者可报名索赔。法院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受损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都可以通过股索卫网了解后续索赔诉讼,以免错过索赔机会。
索赔需要材料
1、证券营业部盖业务章的资金对账单(第一笔买入~打印当天);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您的联系方式、收款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