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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欠条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作者:刘琬琳 律师  时间:2019年04月28日
 一、欠条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1、欠条的诉讼时效问题其实是属于我国的民事诉讼的管理范畴,所以要考虑欠条的诉讼时效实际上就是我国的民事诉讼时效的期限,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一般的欠条诉讼时效为三年,即当从欠条规定的时间截止后起算三年内欠条的诉讼时效就到期。如果在欠条上并没有规定时间时,则要从借钱的限制时间截止期三年内欠条才具有诉讼时效。如果过了欠条的诉讼时效,就尽可能的要求借款人与还款人协商。如果还款人在欠条诉讼时效过期后还款在要求退还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不受法律所保护的。
  2、所以,如果欠款数额巨大,在一定的期限内起诉了还款人后除了在接受法院的审理后,借款人也要积极的找还款人协商。如果单方面的靠法院的执行力有时候并不一定能追回欠款。所以,欠条的诉讼时效只是约束还款人的一方面,即使过了欠款的诉讼时效并不能代表不能要回欠款。如果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还款的成果几率。
  二、欠条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在民事合同中关于该期间起算的时间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作了进一步规定,即"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据上可以看出,在合同中,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没有履行期限的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若债权人没有给予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而要求债务人立即履行义务,则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开始计算。该规定从债务履行角度诠释了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点即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债务人应当履行义务而不履行时,就表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此时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三、如果超出了欠条的诉讼时效怎么办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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