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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房的法律后果
作者:刘琬琳 律师  时间:2019年05月08日
一、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房的法律后果  如果没有预证,且开发商后期没能按时补上,购房者可能会面临到办理不了房产证的尴尬局面。
  能成功出具《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才表示说该批次的房源属于可销售楼盘。
  但如果到预售证下来时起诉,法院不支持。后果最大可能开发商可以一房几卖,发生纠纷法院不支持对该套房的所有权。同样开发商跑路,房子谁接手也不是你的。
  二、我国对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的条件规定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
  2、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登记时,除应当提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拆迁户安置情况说明和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的证明文件。
  三、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处罚  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将处以不同等级的处罚:
  1、销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价款未超过5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5%的罚款;
  2、销售2套以上5套以下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过50万元未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8%的罚款;
  3、销售6套以上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1%的罚款。
  对于“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行为,按照收取金额的多少,明确了从1万元到3万元3档不同的处罚标准。房企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确定了5万元和10万元两档不同的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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