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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简述股权质押应注意的问题
作者:刘琬琳 律师  时间:2017年07月10日
 一、股权抵押,是债务人或者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用自己所享有的对某个企业的股 权作为保证债务履行的担保。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法享有所抵押的股权, 或者以变卖股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在债权人以股权为抵押物优先受偿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两种法律后果:?  (一)变债权为股权,债权人放弃了对于债务人的追索权,债务人享有的股权转让到债权人手 中,债权人成为新的股东。? 
    (二)股权经变卖或拍卖,转让给第三人,所得价款由债权人优先受偿,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 现。? 
    以股权设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是拥有股权的投资者。对于股权抵押,在实践中一般会遇到 以下几种情况:? 
    1、抵押人以其在有限公司(含其它投资的有限公司)中全部或部分股权设定抵押。? 
    2、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或其他股东以其对该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交易的股票设定抵押。 ? 
    3、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该公司上市交易的股票抵押。? 
    4、不以公司形式出现的联营企业的联营者以其在联营企业所享有的投资权设定抵押。? 
    抵押人设定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可以是抵押人自己债务,也可以是其他民事主体的债务。在实践中,一个负债的合营企业的几个投资者按照自己的出资比例对于合营企业的对外债务设定信用担保,已经有过成功的实例。在出于合营企业的各个投资者自愿的情况下,合营企业的各个投资方按照出资比例以自己所拥有的对该合营企业的股权设定抵押,来担保该企业的对外债务,在法律上也是可行的。? 
    抵押所担保的主债务不能履行,需要以抵押的股权来清偿债务时,无论股权是转移到抵押权人手里还是通过变卖、拍卖转移到其他第三人手里,可能会出现改变企业性质:? 
    1、在中外合资企业经营企业法第4条当中规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2、原有中资企业出现外资,而且比例超过25%,成为中外合资企业。? 
    3、原有联营企业中一方联营者接受了其他联营者的股权,联营企业变更为独资企业。? 
    4、原有独资企业(包括按公司法规定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独资子公司以及其他公司法实施前未按公司法规定成立的各种独资企业)的部分股权因清偿债务而转移到新股东手中,使独资经营变成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对于债权人来说,为了达到担保债权实现的目的,在以股权设 
定抵押时,应具备以下条件才能进行:? 
    (一)抵押股权所在企业是依法成立的,符合法定条件,履行了 
法定手续,应有的各项法律文件齐备。?     
    (二)股权合法。设定股权抵押,抵押人应有法 定的股权证明文书;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持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和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凭股票;  不以公司形式出现的联营企业的投资者,应当有法定验资机构关于其出资额和出资比例的证明文件;不以公司形式出现的独资企业应当有法定验资结构的验资证明。? 
    (三)抵押期不能长于抵押股权所在企业注册的经营期。? 
    (四)设定抵押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有效。抵押人是企业法人的,则不仅应由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作出意思表示,而且必须出具该企业法人最高权力机构关于批准自己拥有的对其他企业的股权设定抵押的决议文件。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部门拥有的国有股权的抵押,应当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作为抵押人设定抵押。国有企业所拥有的股权的抵押,需经国有企业财产监督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国有企业把自己所拥有的股权向个人、私营企业、境外投资者设定抵押,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经批准。? 
    (五)必须符合法规规定的各项限制条件。 ? 
    股权抵押可能出现股权转移的法律后果,这就要求股权抵押符合股权转让的法定条件,这样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不会因受到法定条件的限制不能转让股权而影响债权的实现。?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把自己在这一公司的股权转让,必须符合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转让出资条件的规定;如果受让者是股东以外的人,必须经股东大会表决,由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作出决议。? 2、公司法规定,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因此,以公司股东或其他个人为债务人,以公司为抵押人,把公司所持有的对其他企业的股权设定抵押的行为也是无效的。? 
    3、如果公司作为抵押权人,接受其他抵押人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抵押,则抵押的结果不能使该公司(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对其他公司的投资额超过本公司资产的50%。? 
    4、未按公司法成立的各种联营企业,其中联营一方把自己在这一联营企业中的投资权的全 部或部分抵押,也必须经其他联营成员同意。? 
5、根据规定,金融机构对某一企业的控股不得超过该企业的总投资额的15%因此,设定股 权抵押应当符合这一规定。?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还有若干比较复杂的情况,存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抵押中,股份的 转让,因为法律、法规有更多的限制。?6、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 司成立后三年内不得转让。那么,在三年内发起人虽然可以将股份设定抵押,但规定必须在 公司成立满三年后才能实际转让,而不是在抵押人不能偿还债务而公司成立未满三年时即可 用抵押物偿还。? 
    7、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内不得转让。因此, 对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作为抵押人而设定的股份抵押,也应作出相应的约定,使得在用 抵押物清偿债务时能够符合股份转让的条件。? 
    8、由于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因此,以公司为抵押权人、公司的股东为 抵押人而设定抵押的行为是不能成立的。? 
    9、在公司法实施前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定向募集的内部职工股的上市与转让;存在着限 制性的规定,在设定抵押时应当引起充分的注意。? 
    (六)股权具有获利性。? 
    股权只是按比例对企业享有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而进行决策和选择管理者 的目的仍是为了使企业经营好,取得最大的收益。因此,无收益的股权是没有意义的。在设 定股权抵押时,当然必须对股权进行分析评估。只有那些能够获利或者获利前景的股权,才 能设定抵押。否则,一旦债权转化为股权,债权人不但失去了债权,而且通过股权获利的希 望也会落空。所以说是以股权设定抵押的重要条件。? 
    (七)股权抵押的相关问题。?
    1、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抵押,应当在证券交易所进行登记,将所抵押的股票冻结。目 前,证券交易所对于要求冻结股票的操作是冻结整个股东帐户。这就发生一个问题,一个股 东只抵押他的部分股票却要冻结整个帐户,必然产生其他不必要的损失。另外,由于股票市 值处于不断变化之中,无论对抵押率如何确定,都存在抵押物在抵押期内贬值而达不到担保 债务目的的风险。实践中有一种解决方式是,把所抵押的股票卖出,冻结其价款。但又出现 另外一个问题,即如果这只股票市值在抵押期内大幅度上升,抵押人就会损失极大。而且, 股票的抵押变成了价款的抵押,抵押的性质也变了。如果既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又保护 债务人的合法权利,还待于人们的研究和探索。? 
    2、抵押的股权,除上市交易的股票以外,均应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其资产价值,并不完全 与该股东出资时所认缴的出资额相等。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经营情况的变化,股权的净资 产值和市场价值均会发生变化。因此,重新评估是必要的。? 
    3、以股权抵押,应按不同股权的不同要求到有关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这是出于有关法律的 规定。? 
    4、金融机构接受债务清偿时,处理抵押的股权可以有三种途径:一是将抵押的股权用拍卖 或其他方式转让给其他经营者,以转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二是自己成立经营管理公司,由 经营管理公司控权。三是采取信托方式。这三种方式都有各自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性质哪一 种,有待于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条件进行探索。文章转载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