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企业发生欠薪事件后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有什么作用?
作者:刘琬琳 律师 时间:2017年08月28日
企业发生欠薪事件后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有什么作用?
按习惯做法,企业发生欠薪事件后,劳动监察部门一般会引导企业员工申请仲裁或诉讼,再由法院强制执行。但在现实中,这一做法存在着处置时间长、效果不佳等问题,既无法快速有效地保障员工的利益,也无法对无良企业主产生足够的威慑。按照法律有关程序的规定,法院在办理欠薪案件的过程中,由于职能所限,难以解决证据收集、财产查控、人员查找等障碍,使得办案的力度和效率受到影响。比如有些企业主“逃而不匿”,法院能够通过电话联系上企业主,但其拒不到法院配合调查,更不主动提供企业的财产情况和财务账册。
《刑法修正案(八)》和《解释》两项法律文件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震慑作用明显,但在现实中虽然欠薪案件呈常发、多发的态势,但真正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不多。这一方面与执法部门观念有待转变有关,也与办案部门之间的衔接不畅有关。
2014年12月23日,国家人社部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顺畅了多部门的联合执法,加大了对欠薪企业的打击力度。该《通知》明确,欠薪事件发生后,劳动监察和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应当出具责令支付工资的决定书,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决定的,可直接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企业主和主要负责人进行侦查。
在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过程中,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安机关要加强联动配合,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互相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及时了解案件信息,研究解决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刑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有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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