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注册
110首页
加入收藏
湖北武汉 刘琬琳律师
咨询热线: 15172500…
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介绍
一对一咨询
法律咨询
成功案例
法学文集
律师随笔
律师相册
即时通
律师随笔
离婚协议案例
作者:
刘琬琳
律师 时间:
2018年01月19日
蔡某与丈夫张某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两人签定《
离婚协议书
》,在《离婚协议书》中蔡某、张某约定张某向蔡某支付补偿金及帮助款共计30万元,并约定了支付期限。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后,约定期限已至,蔡某向张某要求支付该笔款项,但张某一直以签订协议时受对方胁迫为由,拒绝给付该款项。蔡某遂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支付该款项。
蔡某和张某在民政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书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虽张某声称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情形,但无法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再者,即便两人约定的给付补偿款和帮助款在形式上符合一般赠与情形,但此并非单独的
赠与合同
,而是和其人身关系、
子女抚养
等内容有关联,故不能任意撤销。
综合上述分析,法院最终判决张某支付蔡某款项共计30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若干问题的 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 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对于
夫妻
双方在民政局离婚时备案的离婚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如一方对协议中涉及的
财产分割
事宜反悔,则应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撤销。
法院受理并审查后,没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应依法驳回
当事人
诉求。换言之,在没有欺诈、胁迫情形下订立的该种协议,应视为双方当事人对自己的权益有了充分的考虑和权衡的商定结果,即便某些协议内容在外人看来明显不符合常理,如约定的补偿数额或
违约金
过高等,但因协议内容涉及
婚姻关系
的解除、子女的抚养、财产分割等一系列问题,彼此不能任意分割,也不能任意撤销。
律师建议夫妻双方在
协议离婚
时,务必慎重考虑,切莫为了尽快离婚信口开河,离婚后又借故反悔。该行为不但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更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
法律责任
。
转自网络,如有侵权,告知立删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开心网
腾讯微博
搜狐微博
网易微博
更多
律师资料
详细>>
刘琬琳律师
电话:
15172500…
我的精采回复
更多>>
碰坏了商家的木制工艺品 该怎么合理赔偿?
与个人手机卖家进行见面交易被骗4400元
*情感,广州*骗人
淘宝资料被泄露
员工在职期间发生重大失误导致公司损失,公司有权扣除当月工资吗?
行政主体违法能和企业作共同被告吗?
欠款人因吸毒被抓,强制戒毒2年。我该怎么追讨?法院是否能受理
该超市是否有一定的责任
我把工作微信号的聊天记录删除了,公司不给我发工资
合同签订了,用户收到货后,余款一直不给!
最近访问
刘琬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