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论述当代大学生同居
作者:刘琬琳 律师  时间:2018年08月02日
  青春期是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过程,然而当今的大学生正是处于幼稚与成熟二者交接的关键时刻,伴随着残存的幼稚性和抗诱惑力弱的特点,以及性生理成熟期的低龄化,不少大学生已有Sex经历,甚至走向同居之路……
  所谓同居,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是这样解释,1同在一处居住2指夫妻共同生活,但是有的专家认为1为了一定时期的快乐的行为,2试婚3不履行法律形式的事实婚姻。笔者赞同这种解释,随着我国立法体制的健全发展及完善,为了避免离婚所带来的种种纠纷,国家提倡“试离婚”对此笔者认为当代大学生同居乃是结婚的前奏“试婚”如果两个有情人在此彼此投缘那么就会忠诚眷属也就不会有之“离婚”之说。具统计我国近几年离婚率远远超于结婚率。这说明有些人对待婚姻的盲目性。
  大学生在智能、本能、性机能等方面的发展已趋成熟,常将性意识和爱情紧紧结合在一起,有比较强的性冲动,调查显示,几乎所有的同居时都发生过性行为,有婚前性行为的学生占的比重也不少,此外发生过边缘性行为的占相当大比重,几乎与谈恋爱的比重相等。当然大学生容易性冲动是正常现象,符合人的性生理及心理发展规律,但是必须恰当处理性冲动否则可能会导致性偏差,影响学生甚至导致性放纵、性犯罪等一列问题。应当学会理智和道德约束自己,保持理发头脑,学会心理及注意力的转移和调解,应考虑超过一定限度所带来的后果。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非法同居”,当代大学生的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从教育体制上说,高校缺乏对学生的性教育课程,对于大学生婚前性行为及同居并不能简单地用“对”和“错”判断,目前,同居是与高校校规相违背的,几乎所有高校对非法同居或发生性行为的学生均作处分直至勒令退学的处理。
  对待高校学生的非法同居的现象,应该加以重视,目前看来,是弊大于利,它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其牵涉到诸如伦理、道德、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影响和问题,实在不可小视。
  绝大多数大学生本身是不赞同婚前同居的,尽管他们对此比以前更加宽容,不少学生婚前同居或多或少会影响学业,而且在没有经济基础前途不确定的状态下,同居并不能有效地引导爱情走向婚姻,最终可能给双方留下更大的伤害,具此大学生同居引发的事情越来越多,小的危害身体,带坏风气,而大的则可能触犯法律危及社会,近几年来相关的案件层出不穷,大学生同居现象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切不可等闲视之。
本文章转载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