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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有抚养权一方阻挠探望,另一方可否拒付抚养费?
作者:刘琬琳 律师  时间:2018年10月18日
探望权的行使是为了父母和子女在思想上沟通交流的需要,抚养费的支付是为了子女教育和生活的需要,二者分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有抚养权一方阻挠探望的,另一方也不可拒付抚养费。
通过上述规定,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抚养费的支付是出于对孩子健康成长的考虑,是保障孩子正常生活所必须,不应当成为离异夫妻用来“制裁”对方的手段,更不能以拒绝探视的方式来达到增加抚养费等目的,这样只能导致双方矛盾加剧,给孩子造成心理伤害,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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