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狭义上的婚姻效力有哪些分类?
作者:刘琬琳 律师  时间:2019年01月02日
  1)根据婚姻效力范围标准
  ·直接效力: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间接效力:婚姻的对外效果:夫妻对外行使债权和承担债务,第三人不能要求与有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结婚或发生两性结合等。
  2)根据婚姻效力性质的标准
  ·身份上的效力:与夫妻身份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因婚姻关系成立而当然产生。
  ·财产上的效力:夫妻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归属、适用、管理、处分等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夫妻忠实义务:指配偶互负专一的性生活义务,不得为婚外性行为;广义上的还包括不得恶意遗弃配偶,不得为第三人的利益而损害或牺牲配偶的利益。
  夫妻财产关系:我国法律包括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的经济扶养、夫妻继承权三个内容
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