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有理”还要会摆
作者:汤启坤 律师 时间:2013年07月13日
俗语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但光有“理”而讲不出来的话,这个理也是很难得到支持的。
一是要以据说“理”。绝大多数是因为当事人不懂诉讼规则而失掉了胜诉的机会。胜诉不仅是一个“理”的问题,有“理”还得有“据”,当事人不能举证或迟延举证也可能导致有“理”而败诉;二是要在规定时间内争。有“理”还得守“时”,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即使有理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三是理要建立在法律法规基础之上。有“理”还得遵守法律的程序性规定,如当事人选择的诉讼请求不当、不出庭应诉等,都是造成有“理”而败诉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