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彩礼,一直以来是一种被公认的陋习,但这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是传承了几千年的习俗。在当前,高额的彩礼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成为国家脱贫中的重大阻碍,也成为西北地区返贫的主要原因。高彩礼引起了的社会各界的关注,一些地方政府直接出台了移风易俗的倡议书等,对高彩礼实施政府引导,但始终没有强制力,故而效果甚微;有的地方政府牵头,号召各类社会团体和组织提倡,去改变和影响人们的思维,从而达到让人们自觉降低彩礼的效果,这类比如宗教倡导。但西北地区的彩礼问题一直没有改变,而且愈发严重,尤其是宁夏和甘肃地区。
高彩礼形成的原因
探究高彩礼形成的原因,其实主要的原因有两个:
(一)农村男女比例失调,男人多,女人少。这除了社会本身有男女比例失调的原因,还因为大量女青年去城市上学、打工,不愿意再回农村,一般都希望在城市找对象安家,而男的需要照顾家,大学生毕业了很多人只能回家,更别说是打工的人。这样,农村女青年流向城市的要远远大于男青年流向城市的,造成农村男女比例失调严重。
(二)攀比心理,一家比一家一定要高,攀比之风盛行。城市地区彩礼主要是这个原因,现在的城市,结婚除了要房要车,彩礼也是少不了的,一般女方不主动要的,男方也主动给九万九、八万八的,不主动给恐怕,,,。如果女方要,一般都是十万起步,多达四五十万。农村一直有个观念,就是后边说成的一定要比前边高,起码要差不多,低了很容易被人说三道四的,说姑娘家怎么怎么的,容易招来是非,所以一家比一家,彩礼层层高。
另外,这几年彩礼如此疯长,根据我本人的观察,主要是一些商人显摆抬价。在农村,外出做生意的人越来越多,如甘肃临夏,去拉萨等地做生意的人非常多,这些生意人在外几年,积攒了些钱,孩子也到了找媳妇的年龄,然后就利用冬天回家,给孩子说个媳妇。由于回家的时间有限,也由于有钱,只要孩子们相互看上的,女方要多少彩礼就给多少,本来彩礼的形成是一个讨价还价的过程,但这些人将这些都免去了,成了一口价,从而导致彩礼每年上涨三四万(这本来是讨价还价可以减少的),把六七万的彩礼在三四年内上涨到近二十万的水平。当然,彩礼水涨船高,除了上述三方面原因,也有经济发展的因素。
现今彩礼有多高
城市中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女方没主动要彩礼,这种情况下,男方一般主动给6-10万;二是女方主动要彩礼,这种情况下,城市人讨价还价的很少,一般就随女方要的数额,基本水平在10-20万之间,也有达四五十万的(这种一般是没购房车或真有钱)。
农村中也有两种情况,一是女方没有正式工作的,这种彩礼现今一般在16-24万之间;一种是女方有工作的,生活中县城或农村(乡镇单位、教师等等),这种彩礼一般在25-50万,房车单独另算。
彩礼应该不应该支付
这个问题跟为什么男方出钱买婚房一样,没什么可讨论的,也没什么道理,女方提出来,男方要么接受,要么不结婚,就这样简单。但也有两个重要的因素,一是几千年下来的规矩,没那么容易轻易抛弃;二是女方父母应得的补偿,不理解的人可以考虑一下,社会上女方嫁出去,与娘家的关系被称为亲戚,与婆家的关系才称为家人。女方出嫁后,除了过自己的生活,挣钱都是为了家(婆家),除了独生子女,很少顾及娘家的。而娘家的父母含辛茹苦抚养女方长大,尤其是农村供女方上大学的,确实非常不易,他们既然在女儿嫁人后无法得到女儿像家人一样带来的物质、精神上的财富,那得到一些物质上的补偿,还是应该的。也许由于我是农村的,对农村父母供一个大学生的困难有着深刻的体会,所以我本人对此表示认同。
高彩礼带来的直接影响
高彩礼带来的影响,不全是消极的,也有一定比较勉强的积极影响。在消极方面,高彩礼导致男方家庭支出剧增,从可能稳定的小康生活,一下子变为贫困户,影响着整体社会的发展。同时高彩礼会使思想偏激的人有买来的媳妇儿观念,这会埋下家庭矛盾的隐患。在勉强的积极方面,主要是对男方可能发生的暴力的约束,毕竟女方始终是弱势一方,而家暴这种事,有些是根植在人心里的,无法彻底消除,但高彩礼的支出,让男方动手时有一定的考虑,毕竟高彩礼的情况下,经历一场婚变就意味着全家多年的辛苦全没了,甚至是父母一辈子的心血。但这同样带来一个问题,男方娶了媳妇,奉为掌中宝,而媳妇儿可能会越来越跋扈。
离婚时彩礼返还吗?返还多少?法院怎么判?
关于彩礼返不返还的问题,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即符合这三种情况的,离婚或分开原则上彩礼要返还。这样的规定显然过于简单,但这是适用于全国的规定,由于全国各地的彩礼情况差别巨大,这规定很难完全适用,尤其是西北地区。宁夏、甘肃两地,由于彩礼确实很高,加上地方经济落后,支付高彩礼带来的影响也被彻底放大,所以两地法院对待彩礼返还的问题上判决多样。
(一)彩礼构成的认定
彩礼的构成基本上有两种认定方式,一是彩礼就是结婚前所说的礼金,仅指说好要支付的金钱,这种情况一般被城市法院采用,如银川市。二是彩礼除了支付的现金礼金还应当包括为结婚所给予对方的赠与,如三金、见面礼、购买的贵重衣物等,这种情况一般被大城市外的法院采用,如固原市辖区法院、甘肃各县等。但不论哪种方式,实际对彩礼返还数额的影响不大的,毕竟彩礼没有全部返还的。特别注意的是,拍婚纱照、办酒席等花费既不属于彩礼,也不属于赠与,法律不支持一方给一方补偿。
(二)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形
宁夏、甘肃两地,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司法实践中对彩礼的还情形基本有以下几种:没办理结婚证的;结婚时间短,彩礼高的(具体时间与彩礼高低和地方有关,一般时间短为结婚一到四年);支付彩礼导致对方生活困难的(宁夏、甘肃两地基本通用此种情形,因为一般家庭高额彩礼的支出必然导致经济困难);只领了结婚证,没办理酒席同居的。
(三)返还彩礼时考虑的因素
返还彩礼时考虑的因素总结为:彩礼(礼金)多少;三金、见面礼等赠与多少,在谁手里;陪嫁多少,在谁手里;有没有结婚证;结婚多久;真正一起生活了多久;有没有孩子;离婚或分开时什么原因或谁的原因;男方支付彩礼后的经济情况;当地社会经济水平。
(四)彩礼具体返还多少
彩礼具体返还的数额,司法实践中更是多样,法官会根据返还彩礼时应当考虑的因素自由裁量。有些法院为了统一判罚尺度,内部有着一定的规定,如彩礼十五万以上,结婚时间在一年内离婚或分开,退(返)还彩礼至少百分之七十(三金、见面礼等计算在彩礼总额的,百分比小;彩礼总额只计算礼金数额的百分比大,这也是前边所说的彩礼数额算不算三金等影响不大的原因);结婚时间在二年内的返还至少百分之六十;结婚时间在三年内的返还至少五十等。彩礼数额十万以下的,没法律规定的三种情形,不支持返还,有的也只是形式上返还部分,不会太多。彩礼数额在十万至十五万之间的,结婚时间在两年内的一般需要返还,返还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由法官自由裁量,我代理的案件基本在3-12万之间。(以上对没领证的同样适用,结婚时间按婚礼时间计。)对于定了婚约,或虽然领证了,但没有办婚礼,没有一起生活的,原则上彩礼要全部退还。
总之,彩礼返还的问题非常繁琐,还没有详尽的法律规定,各地方处理的方式差别巨大。但随着国家对彩礼的抑制倡导和脱贫攻坚战的风气,法院判决返还彩礼的数额有点儿偏大,不管这能否抑制高彩礼问题,但却实能减少因婚变导致的贫困,至少不会过多的减少婚变男方家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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