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无罪/不起诉辩护思路 01无刑事责任能力行为人 无刑事责任能力,作案时处于发病期,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人。 例:林某某多次对多名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鉴定,林某某临床诊断为待分类的性障碍。案发时及目前精神状态不正常,被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及无受审能力。最终法院判决对其强......
猥亵儿童罪是以性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14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强制猥亵对象,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 认定标准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 犯罪对象为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 量刑标准 情节 量......
无罪辩护思路 ○ 01 主观上无销售假药的故意 不知道自己销售的是假药;不以销售为意图的生产行为,自用或赠与亲友等等。 02 生产销售的并非假药 最新的《药品管理法》将一些原来被拟制为假药的情形删除。 03 行为人的行为并非生产销售 不是有偿,无偿或自用等等。 04 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 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
罪名介绍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生产或销售的是假药仍为之。 生产销售提供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
02 行为人虽有提供赌博场所和赌具的行为,但赌场不符合组织性、稳定性、规模性、开放性的特征,不构成开设赌场罪跟抽头渔利一样,提供赌博场所和赌具的行为是两罪的共同特征,而非区分标准。 赌博的行为具有:①人合性(依靠人际关系吸聚赌客,召集的人群相对固定,未聘请其他工作人员,未担任代理等工作,人员关系松散,规......
仅构成赌博罪而非开设赌场罪的辩点 01 抽头渔利并非证明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充分条件,赌博罪也有抽头渔利的特征,因此若控方仅以抽头渔利作为指控开设赌场罪的依据属于证据不足目前个别司法机关仅以抽头渔利的特征来指控/认定开设赌场罪,这种入罪思路存在错误,原因在于以营利为目的是赌博罪的罪状内涵,抽头渔利是营利方式......
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开设赌场罪的规定处罚: (一)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二)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额1万......
线下开设实体赌场的量刑标准 (一)开设赌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案追诉,刑期5年以下: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2.赌资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3.参赌人数累计20人以上不满100人的;4.开设赌场者给参赌者提供赌资累计5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或者获利累计5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5.容留未......
开设赌场罪 (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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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行为一般包括两种形式。 (1)是开设赌场者自己坐庄,接受参赌者的投注,通过获胜几率上的差异获取多数参与者的财物,实现其营利目的; (2)是行为人以营利......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刑事立案追诉):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