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
口头合同也是一种重要的合同形式,具有法律效力
作者:郭庆梓 律师 时间:2018年01月10日
一、口头合同也是一种重要的合同形式,具有法律效力
我国《合同法》第十条中规定了合同订立的形式,其中就包括口头形式,也就是说我国口头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当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规定要书面合同的除外。
口头订立的合同也受法律的保护,其有效与否与书面合同的判断标准一样,即,订立口头合同的主体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口头合同内容要合法,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自愿、真实,不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和我国社会公序良俗,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就是一个合法有效的口同。
二、在考虑口头合同的有效性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一)有充分的证人证言、录音资料等证明口头合同的真实存在;
(二)口头合同具有与书面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口头合同毕竟没有有形的载体可以完整的再现协议,一旦一方矢口否认口头合同的存在,那是很难举证的,所以哪怕关系再好,订立口头合同的开始就要注意到证据收集的问题;
(四)尽管口头合同较之书面合同简单快捷,但是因为难以举证的问题也更容易出现合同纠纷,所以建议还是要尽量订立书面合同。
三、我国法律规定不可以订立口头合同的类型
口头合同是非要式合同,也是被法律允许的合同形式之一,而且有着简单易行的优势,在生活中运用的情况也很多,但是,毕竟口头合同容易死无对证,所以,我国法律对一些特殊的合同也规定了必须书面形式,如,借款合同、劳动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担保合同等。另外,涉外合同、涉及金额较大的合同,除非能够即时清结,都不适宜以口头形式订立,应当采用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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