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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拿不出彩礼自杀!彩礼给多少合适呢?
作者:郭庆梓 律师  时间:2018年12月20日
 11月28日警方接到王先生的报警电话称,他在和儿子通电话时觉得儿子不太对劲,有自杀倾向。由于家里人只知道小王在市区一家餐饮店打工,不知道具体住址,只好求助警方。民警了解到,小王有一个感情不错的女朋友,最近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可是女方提出的10万元彩礼将他难住了。小王父亲说,儿子几天前就开始为彩礼的事茶饭不思,他们只是没想到儿子竟然走到了极端竟然喝农药自杀,幸好及时洗胃没出什么大问题。那么关于结婚给多少彩礼合适呢?
  结婚彩礼给多少合适
  结婚为什么彩礼给多给少只是一种形式,不能因为它的多少来衡量新人之间的感情。彩礼的多少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因为每个地方的习俗都不一样,每个家庭的经济情况等很多也不一样。因此不要把彩礼钱看成是一种赚钱工具。
  如今,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结婚彩礼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现在的准新郎除了要购买烟酒、肉等价值上万元的物品外,还要再送上几万元的礼金。因此,在办理婚事的过程中,对于结婚的彩礼钱不要看得太重,一定要量力而行,不可攀比。
彩礼在什么情况下需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第十条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下,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司法解释,使得我国对婚约问题的处理有法可依。
  但由于这一解释,没有明确说明婚约解除后彩礼的返还,与离婚后彩礼的返还的具体区别,如返还的数额如何把握,对生活困难如何确定等。导致审判人员由于认识的分歧,对同一案件的处理会出现不同的结果。我们通常理解的,要把“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作为彩礼返还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