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推行“人脸识别” 防止沉迷网游
作者:郭庆梓 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16日
近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建议,加快推进游戏平台、直播平台设立“注册实名认证+支付前人脸识别”双认证系统。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委已实施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强游戏行业管理,治理效果显现,目前网络游戏实名认证措施正在推广,但很多未成年人玩手机游戏,都是使用家人账号注册登录,轻松绕过实名认证环节。“实名认证”并非“实人认证”,无法解决人机相对应的问题。
由于受利益驱使,一些网络游戏企业和直播平台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流于形式,甚至为未成年人大开方便之门,更有游戏平台诱使未成年人冲动消费和巨额打赏。为此,亟须在游戏注册、登录、费用支付环节,引入目前已经成熟的生物识别技术,并建立相应制度督促游戏平台加强事后管理。
引入比较成熟的刷脸技术,把牢登录和消费支付两个环节,是目前解决未成年人网游沉迷和网游不当消费的可行办法。因此,应将“人脸识别”纳入游戏注册、登录以及消费支付环节,实现“人证合一、人机对应”。智能化时代,需要的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强烈责任意识和紧迫感。
面对未成年人沉迷网游愈趋严重的现状,推行“人脸识别”是务实之举,为未成年人筑起了一道管用的“防火墙”,将避免网游影响乃至伤害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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