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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每日一“典”:租房质量不合格,违约责任谁来担?
作者:郭庆梓 律师  时间:2020年09月0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五百八十二条。 
      租房质量不合格,自来水管流中水, 
      租客应该怎么办? 
      请看民法典相关法条: 
      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转自最高人民法院 
      文案:黄慕泽丨设计:吕韶文丨编辑:杨书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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