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当债务人下落不明
作者:郭庆梓 律师  时间:2021年07月09日

2021年3月张先生借给小王30万元,当时也写了欠条,约定还款期限为1年,但到了还款期限时,张先生却找不到小王了,所以张先生找到了律师,咨询如何追回自己的货款。
   其实这样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很常见的,有些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就会故意躲藏起来,虽然有些债务人则是因为忘记了还款事项而在外工作。由于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债权人在主张权利时必须在诉讼时效内。因此,对于债权人讨回债款来说还是存在困难的。
   那么,对于不知行踪的债务人,债权人追回欠款的方式主要如下:
   (1)向人民法院起诉,追回货款
   起诉的必备要件就是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只要符合立案的受理条件,法院就会立案受理。如果被告的下落不明,法院就将通过公告传达来传唤债务人应诉。如果债务人没有出席,就会被视作缺席。当法院判决生效后,债权人可以申请并办理相关法律手续,法院将通过拍卖的方式,将债务人的财产变现,以此来清偿债务。
   (2)请求法院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让债务人的代理人从财产中偿还货款
   在本案中,小王作为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后,张先生就可以向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小王为失踪人。法院受理后,会发出寻找失踪者的公告,3个月期限届满之后,债务人失踪的事实就会得到确认。如果代理人也拒绝还款,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张先生就可以起诉代理人,请求法院判决强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