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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当债务人死亡
作者:郭庆梓 律师  时间:2021年07月29日

说在历史的长河当中啊,人的生命有如沧海一粟,很短暂。用小沈阳的话来说,叫眼睛一闭一睁,一天儿就过去了。那么一闭不睁呢这辈子就过去了是吧。
最近啊,隔壁的老王很郁闷,因为欠他钱的老张在不久前驾鹤西游了,那么他的2万块钱没有了着落于是他就找到老张的儿子小张,要求他来还钱。没想到小张说了这么一句话,他说既然是我爸爸欠你的钱,那你就到地下去找他要吧。老王很生气,来向武汉债务律师咨询,问我向老张的儿子小张要钱到底可不可以。


律师认为,从客观上来讲,要求父债子还也并不是没有道理。因为我们国家的继承法规定,一个自然人死亡后,他的继承人应当以遗产清偿债务,当然是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如果超出的部分他自愿清偿的话那是不在此限的。所以,只要老张留有遗产,那老王就可以要求小张来偿还。
那么武汉债务律师在这里提示大家,一个债务人去世之后,他的债务并不当然消失,我们可以按照下列的顺序来确定主张权利的对象:第一是配偶、第二是继承人、第三是担保人。

律师表示,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可以确定他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我们可以要求配偶来偿还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我们可以要求包括配偶在内的其他继承人共同偿还。当然了,如果在保证或担保期间之内,我们还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