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高利息怎么办?
律师表示,凡是借贷合同有以下情形的合同无效,则对该利息的约定自然也无效,一方请求还该借款利息的,不能得到法院支持,即我们不需要还这写借贷合同的利息。
一、利息约定超过年利率
律师表示,如果债务人和债权人约定的利息超过年利率的36%的部分是无效,债务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返还超出部分利息的。武汉债务律师举例说明:谢某出借陈某20万元,约定年利率为60%(也即民间说的月息五分),到期后陈某不还,谢某起诉陈某还款的,法院只会支持年利率24%的部分利息。也就是说,虽然约定的是5%的月利率,但他最终只能拿到2%的月利率,超过该部分的不受法律保护。
二、存在“抽头”、“砍头息”的情形
民间借贷中,很多人为避免利息收不回来,都喜欢在本金中预先扣除掉利息,也即民间说的“抽头”或“砍头息”,例如:谢某约定借给陈某10万,借期一年,却扣掉3万利息,实际支付7万给陈某,在借条上却写明借款本金为10万。这种情况下,该扣掉利息的3万元是无效的,而应当按照实际本金7万元计算利息。因此,一方要求按照借条金额计算利息的,而非实际本金的,超出该实际本金部分的利息我们是不需要还的。
三、借款人提前还款的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借款人提前还款,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仍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债务人可以提前还利息,提前还的话可以根据借款的实际时间来算利息。武汉债务律师举例说明,谢某借给陈某10万元一年,约定年利率36%,如果陈某提前还款,则只需还款本金加利息共11.2万元就行了,除非双方另有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