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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
作者:汤圣泉 律师  时间:2022年01月20日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不但要求形式上必须合法,而且要求
也要合法。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补偿方式、补
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数
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具体情况如下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址。
2.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
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3.补偿金额。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时,由房屋征收部门向
被征收人支付的金钱的数额为补偿金额。补偿金额应分项计算,在补
偿协议中分别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补助和奖励的金额等。
原则上,补偿协议还应当就各项补偿金额的计算标准和计算方式作出
决定。
4.安置房的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或者居住面积、安置面积的
误差、安置用房的位置和安置房的地点。
5.支付期限。原则上补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但当事人约定分
期支付的除外,当事人可以分别约定不同补偿费用的支付期限。由于
《征收条例》明确规定了先补偿后搬迁,因而支付的期限约定的最后时
点应在搬迁开始时点之前。
6.搬迁期限。征收房屋的应当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搬迁期限,不
得造成被征收人仓促迁出,利益受损。不论货币补偿还是安置补偿,都
存在一个搬迁期限的问题,因此对搬迁期限的约定是所有补偿协议的
必备条款。
7.违约责任。一方不履行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时,应当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金等。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
协议后,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应当依约履行补偿协议,不论是房屋征收部
门还是被征收人违约都应当依法、依约承担违约责任。如若房屋征收
部门不履行支付补偿费用的协议义务,被征收人可以要求其承担继续
履行的违约责任,并且可以要求其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当被征收人不
履行搬迁的协议义务时,房屋征收部门可以要求其迁出房屋,并承担约
除上述《征收条例》规定事项外,当事人之间还可以约定其他的补
定的违约责任。
偿协议内容,如补助和奖励、不履行补偿协议的违约、纠纷解决方式等。
综上所述,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当事人主体资格必须合格,形
式必须是书面的,内容必须符合征收法规,主要条款必须具备,并且在
规定的征收拆迁期限内完成,才算是合法有效的征收安置补偿协议。
座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