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征收,我该怎么搜集证据?
征收是一个系统工程,在遭遇征收时,当事人能不能在关键时刻保关鍵证据,往往决定了能不能使合法权利得到最大保障。征收过程比较复杂,从实践中而言,关键证据的收集分为三个阶段
(1)征收前的准备阶段。征收前期,最关键的证据是征收决定,征公告,与征收有关的通知,公开信,安置补偿实施细则或办法,征收地块的建设项目批准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f程规划许可证,征收单位,城市房屋征收资格证书,征收决定,以及征收计划、征收方案和银行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的证明。与征收工作人员沟通时,在必要时做录音,这些话可能作为将来协商谈判取得重要补偿的信息线索,有些被征收户没有固定证据,很难证明对方的口头承诺。
(2)征收中期的对抗阶段。在房屋评估时,被征收人应当让评估公司的工作人员出示相应评估公司的资质证书及上岗证件,要查看评估报告中载明的房屋情况,如果发现与房屋实际面积,装修情况,层高不符的地方,要提出质疑,要让评估人员详细记载,必要时要求重新评估。对于已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户,一定要向征收公司索要协议原件,并且所有的约定都记载清楚,协议上也不要留下空白处。因为有些恶意的征收人先要求签完字,所有补偿金额、面积、楼号都是空白到时再由他们填写,会与口头协商不一致,到那时便会后悔莫及。如果被征收人没有与征收人达成一致意见,而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阶段。被征收人切莫采取消极的处理方式,如不理会、不到场、不表达的做法,而是要积极地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且要注意查看相关的笔录,看记录人员是不是完整准确地记录了你的意见
(3)强拆阶段。在行政裁决接近尾声时,需要做好更积极更全面的维权准备,因为程序走到这里,就有可能面临强拆等更被动的局面,这是需要对自己的房屋状况、物品进行拍照录像。即便行政裁决之后面临司法强拆,被征收人也要拨打110,并找合适的位置和角度将强拆过程拍摄下来,以保存有效的证据,为日后维权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