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注册
110首页
加入收藏
江苏无锡 李宇律师
咨询热线: 15161567…
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介绍
一对一咨询
法律咨询
成功案例
法学文集
律师随笔
律师相册
即时通
律师随笔
部门取消能否成为单位调岗的合法理由?
作者:
李宇
律师 时间:
2012年07月10日
很多企业认为,部门取消所导致的岗位消失,应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企业不仅可以单方调岗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实际上却并非如此。首先部门取消必须确实是企业由于外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做出的调整决定,而非变相裁员的借口,实务中一般从掌握。其次,即便是对符合“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部门取消,企业对员工进行调岗,也必须经过和员工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企业无权调岗。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开心网
腾讯微博
搜狐微博
网易微博
更多
律师资料
详细>>
李宇律师
电话:
15161567…
我的精采回复
更多>>
最近访问
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