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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有哪些房子不能买,下面这些房产买了也不属于你
作者:程智华 律师  时间:2017年06月30日
过户失败的原因多种多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以下几种情形则是普遍状况,包含但不仅限于:
1、被有关部门查封的房产;
2、未解除抵押的房产;
3、业主离婚未办离析产登记的房产;
4、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房产;
5、伪造房屋产权人的委托书进行出售的房屋;
6、卖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
7、拖欠相关税费的房产;
8、未上市的“央产房”;
9、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集资房;
10、业主死亡、未完成继承手续的房产;
11、房屋拥有共有产权人,卖方未经其他产权人同意出售的房产;
12、卖方无法提供房产证。
相关知识:
房产过户登记办理地
我国法律规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转让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工作。也就是说本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办理产权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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