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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关于雇佣劳务关系中死亡赔偿金的计算
作者:程智华 律师  时间:2020年05月20日

法律鬼才故事 :
 ①李伯伯钱太多,就想把他的家装修一遍。
 ②于是就找来他的朋友老王来帮他装修房子。
 ③老王在楼顶修瓦的时候,失足摔了下来。
 ④老王就这样摔死了
 ⑤李伯伯有法律意识,而且钱多,想赔钱,但是不知道陪多少?

        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A、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 20年
         B、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 20年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A、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B、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A、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 5年 
        B、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 5年 
        按2019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的话
        一、60岁以下死亡的,城市居民死亡赔偿金约为841320元,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约为343360元; 
        二、60岁至75岁之间死亡的,城市居民死亡赔偿金约为630990元,城市居民死亡赔偿金约为257520元; 
        三、75以上岁死亡的,城市居民死亡赔偿金约为210330元,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约为85840元。 
具体法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有如下规定: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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