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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超过交通事故认定复议期限还能复议吗
作者:程智华 律师  时间:2020年11月18日

复议是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做出的具体决定不服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提起的重新审查程序。那么当超过交通事故认定复议期限还能复议吗?大律师网小编为您解答。 
       首先我们要先了解一下有关复议的相关规定,从中知道复议的基本时效是什么时候,也能够更加明确地知道复议时效的相关规定。 
       一、复议的相关规定: 
       1.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裁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应做出复议决定。 
       2.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外,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接到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 
       超出复议期原则上不可以申请复议了,但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所以一般超过了诉讼时效就不能够在提起复议了,但是情况特殊的人群有特殊的相关规定。本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