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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浅谈律师职业
作者:程智华 律师  时间:2020年12月10日

“法律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职业,是社会科学中技术成分最高的职业,因为法律是控制和调整社会的,是最重要的社会技术,而律师是法律技术人员,律师工作的突出特征在于其技术性。”(刘红宇语)技术就意味着专业,中医之所名扬天下、流芳百世,靠得就是别人知道123而他知道456。因此,我常说律师是一个靠智慧获得尊荣的职业,没有学习力就没有竞争力,选择了律师就选择了学习,学习是律师的一种生活方式。
但律师们千万不要以为天天学习案源就会更多,天天培训就能做强做大。恰恰相反,离开客户需求的学习是没有方向的学习,离开岗位技能的培训是没有目标的培训。律师的学习必须盯住客户的问题,紧扣律师岗位的适应性。应当说,当下律师的培训学习并不比其他职业少,但为什么还是案源不足、收入不高呢?问题就在于学非所求,学非所用。全国25万律师80%都是做诉讼,而法庭上有5万律师足矣,中国律师存在严重的“结构性产能过剩”。在此背景下,强调针对客户问题和律师岗位缺陷而学习,具有非同一般的意义。
       客户的问题和需求千差万别,律师岗位千变万化,要满足如此散发的学习需求,除了高科技我们别无选择。从这个意义上讲,“云技术”正好适应了律师这个职业学习的需求。从“电力”到“算力”,从“算能”到“智能”,律师想学习什么,计算机都能提供,“你不需要太强大,你的力量在云端!”当然,计算机可以解决律师培训的个性化与针对性问题,但就目前的技术而言,律师培训还不可能离开线下的传授与训练。所以,当下律师的学习应当采用O2O(线上线下)模式。即在律师学习的闭环中,线上线下一个都不能少。
       需要强调的是,无论线上还是线下,学习的核心绝不在于技术而在于内容。就好比大学不在于大楼,而在于“大学必有大师”!律师应该向什么人学习?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如果没有好老师,连选课都是个大问题。在点睛网上我们看到,许多律师该选的不选,不该或可选可不选的却选了。更为要命的是,如果供选课程整体偏向或内容空虚,那就只能“误人子弟”了。为此,我们一直倡导“向成功者学习成功”,“向名律师学习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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