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光泽,男,1962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律本科。现任辽宁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1994年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1996年起任解放军某法律顾问处律师,并担任所在部队、机关、企业的法律顾问。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和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多次为现役军人、烈军属和复、转、退伍军人提供法律服务。
退出现役后,先后在辽宁金钟律师事务所、辽宁卫华律师事务所执业。办理了多起刑事、民事和劳动争议等案件,并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有的被告人被判无罪,有的改变定性,使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 [详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