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在证券交易场所发行、交易证券过程中实施虚假陈述可能引起侵权,则权利人可以追索相应的侵权民事赔偿,例如赔偿损失或差额损失等。 根据目前现有案例统计,超过50多个股票可以进行索赔,目前已有部分胜诉案例。(附部分索赔股票:昊华能源(601101)、天娱数科(原天神娱乐)、ST冠幅、江苏阳光、索尼机电、ST大通、广州浪奇、北京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