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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受伤的伴娘

作者:李政律师  时间:2021年02月04日

闹婚是我国民俗,适度的闹婚能增加喜庆气氛,但过度的、恶俗的闹婚,不但不能增加婚礼的喜庆气氛,反而可能给参与者带来伤害和麻烦。
   2020年春,在柘城县某婚纱影楼工作的小辛偶遇到了前来拍婚纱照的小学同学小王夫妇,老同学相见自然是分外亲切,婚纱照拍摄结束后小王向小辛发出邀请:婚礼当天的伴娘日前只请到了三人缺了一位,想请小辛给自己的伴娘。因为当地农村婚礼有闹婚的习俗,所以小辛对此十分顾忌,但碍于同学情面最终也答应了。五一节小王婚礼当天,新人双方的亲朋好友、乡亲邻居、同学故旧来了有近百人,十分热闹。小辛作为伴娘也随婚车来到婚礼现场,新娘进门后、婚宴开始前,众人无聊开始闹婚,众人把录像机架上后把四个伴娘簇拥到新房里,然后在婚床上垫上气球和被子,众人轮番把四个伴娘抬起来摔床,轮到众人抬摔小辛时,新郎也跑了过来观看并指挥摄像机拍摄。众人把小辛抬摔一次后,新郎认为拍摄效果不理想,就指挥众人再次抬摔,忽然小辛感到背部钻心的痛便大喊起来让大家住手,众人一看不好赶紧放下人,停下后小辛躺在床上休息了半个小时不见好转,草草吃了点饭就在新郎家人的陪同下到医院检查,后确认为诊断为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在柘城县中医院住院治疗共计67天,花费10424.5元。小辛住院期间,其病重的母亲因无人照顾,病情加重而去世,导致本来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可以说这次婚闹给小辛和其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创伤。
小辛受伤后,经多次交涉新郎家拒不赔偿,仅垫付了前期的部分医疗费,其它参与抬摔的人只有一人由其母亲出面探视了小辛,其它参与都均避而不见,小辛及其家人无耐选择报警,经当地派出所出警做了大量调查,并经委托鉴定小辛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但因该损害是众人多因一果造成的,故最后公安机关认为构不成刑事案件未能立案。 
   小辛治愈出院后,又多次要求新郎家赔偿相关损失,但均被新郎家以不其造成的,小辛应该找闹婚者赔偿为由拒绝。小辛最后决定聘请律师起诉新郎、新娘和参与闹婚的村民。本来是一场大喜的婚庆,最终因为赔偿问题而闹上法庭。 
   我在代理此案后,经审查小辛作为原告一方提供的证据相对单薄,仅有三段婚礼现场录像,且其本人对录像画面上的闹婚者大多不认识,基于这些材料难以起诉,所以我决定先到当地派出所调取该案的相关讯问笔录,经查共有十二名参与者在派出所做了笔录,承认参与了对小辛的抬摔,依据这十二份笔录基本锁定了十三名被告,加上新郎和新娘我们共列了十五名被告,起诉的案由就是人身损害赔偿。在起诉后我们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小辛的伤情进行了伤残鉴定,但最终因伤残评级标准过高,最终认定构不成伤残等级。 
   开庭当天十五名被告把柘城县法院第七法庭坐的满满当当,经过一上午的举证、质证基本查清了案件的事实,法官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也对众人进行了普法教育,最终原、被告在相关案件事实认定清楚的基本上就赔偿金额问题达成调解协议,新郎、新娘作为主家赔偿1.5万元,其余参与人每人赔偿1500元,小辛放弃其它诉讼请求。 
   这个案件虽然不大,但带给人们的教训是深刻的,热闹的婚礼最终延续到庄严的法庭而结束;同学故友的亲情,最终因法庭上的唇枪舌剑而荡然无存。这场变故也给小辛带来了巨大的创伤,身体的伤痛只是一个方面,因自己卧病在床而永远失去的母亲令小辛遗憾终生,这些伤痛是曲曲数万元的赔偿金远远不能弥补的。同时通过该案的审题,也曝露出目前人身伤残鉴定标准过高、过严的问题,因为评定不上伤残等级,导致社会上的伤害案件中,大量受伤者评不上伤残等级,因而得不到合理足额的赔偿,在另外一起提供劳务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伤者双大腿骨骨折但最终仍评不上伤残等级,这种过来的伤残评定标准已经严重损害了伤者一方的利益和社会的公平,伤残评定标准和程序亟待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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