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向单位要求合理的工伤索赔怎么这么难呀!
作者:陈剑峰 律师 时间:2009年04月29日
向单位要求合理的工伤索赔怎么这么难呀!
日前,一名叫沈鑫波的读者这样对记者说。 去年9月30日,驾车执行公务的沈鑫波不幸遭
遇车祸,为此他失去了左臂。
沈鑫波说,出事之后他多次同单位--北京威力狮汔车用品销售有限公司协商解决办法,“今年初,公司终于同意承担我的医疗费、假肢费,并为我安排工作,但前担是我必须为车损负80%的责任”。沈鑫波对记者表达了他的困惑:车损和工伤能混为一谈吗?他难过地说:“由于单位没有为我申报工伤,我只得自己先去劳动鉴定委员会做伤残鉴定。后来,委员会出真了工伤四级的鉴定结果,单位觉得我的伤没这么重,于是,我又重新鉴定,三个月后,最终的鉴定结果终于出来了,仍然为四级。谁知,他们又有了新的说法。”沈鑫波说,公司同意为他安排工作,负担他的医疗费、假肢费,前提是要他放弃伤残抚恤金、伤残补助金等费用,沈鑫波觉得既然劳动法对工伤待遇有明确的规定,就应该照法律办事。“或许是我的一再坚持取得了效果,公司后来同意按规定支付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定期伤残抚恤金等费用,但是公司还是坚持要从伤残抚恤金中扣除车损费用,同时,假肢费也被公司以劳动行政部门没有明确说明我必须安装假肢为由一笔抹杀了。您说,这样的补偿结果我能同意吗?”
更让沈鑫波没有料到的是,公司现已向工商部门申请了注销,并且清算期截止到9月16日,沈鑫波说:“公司早在年初就将产品代理权卖掉,还将原有库存产品和银行存款逐步转移,事发到现在,公司一直和我不停地协商,却从未当面告诉我说公司要注销,现在回想起来,公司就是用不停地协商拖延时间,好最终逃避责任,一旦公司注销,即使我能最后与公司达成协议,也许到时这外协议也等于废纸一张了!”沈鑫波不能再等待了,8月7日,他向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申诉到朝阳区仲裁委员会。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得知这一情况后,8月30日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公函,中心在公函中表示希望工商局在办理北京威力狮汽车用品销售有限公司注销登记时,充分考虑案件受理因素,将注销时间延后,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就此采访了威力狮公司经理刘群。刘经理认为,公司一直本着协商的态度和沈鑫波解决问题,双方只是由于不能达成一致才不得已申请仲裁,他表示,公司一定会本着认真的态度依据国家法律解决此事,会给沈鑫波一个合理的赔偿。至于公司注销问题,他说主要是因为经营原因,即便公司注销,也不会影响到对沈鑫波的赔偿。
文摘自2001年9月《北京劳动午报》第7版 维权110
北京市泰福律师事务所陈剑峰律师简介:中共党员,1996年起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有13年的律师执业经验,现为北京市泰福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擅长劳动争议纠纷(其中工伤赔偿尤为擅长)、婚姻继承纠纷、房产纠纷和刑事辩护。曾分别被评为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和北京市丰台区法律援助优秀律师。多次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盛情邀请,做客直播间,为全国听众解答法律咨询。
联系电话:13910909615
QQ:756028050(本QQ法律咨询收费,最低每次300元(1小时内),收费后解答。享受城市或农村低保的贫困者或学生可免费咨询,但需有相关证明确认。注:学生只能为自己或低保的贫困者咨询,不能为其他人从本QQ处免费获得咨询。)
MSN:chenjianfeng1973@hotmail.com
邮箱:chenjianfeng2007@sina.com
本律师楼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A座1001室(坐公交车到菜户营桥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