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中国员工叫板“易达文”
作者:陈剑峰 律师 时间:2009年04月29日
中国员工叫板“易达文”
蒋波受过良好的教育,是南开大学硕士毕业生,同时,还拥有外资公司技术总监的工作背景,
前不久他却遇到了在他生活当中“最尴尬的一件事”。
蒋波本来拥有一份薪水相当高的工作,但是,今年6月11日的一封电子邮件却改变了他的生活。“6月11日我收到了美国易达文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的录取通知。当时考虑到该公司领先的技术、美国硅谷的背景以及该公司人事经理承诺的6月18日到易达文报到,6月18日,我去了“易达文”,我在易达文公司从早9点一直工作到晚7点。在即将结束一天工作的时候,人事经理却突然通知我,由于美国方面当日下午召开紧急会议,总部出于全球经营方面的考虑决定
裁员,考虑到我仅在公司工作一天,如果被裁仅会有‘最小损失’,所以决定裁我!”“不仅如此,我在易达文工作一天的报酬、日班及加班的两餐餐费均被公司‘忽略’了。更为严重的是,我在一天之内就由一个正常的就业者,成为一个失业人员。并且由于此事,不但使我的事业心受到了打击,也使我在周围的朋友和亲友中陷入一种尴尬的境地。”尊严受到打击的蒋波第二天与易达文人事经理张先生取得了联系,希望获得相应赔偿,并表示必要时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蒋先生向记者出示了有关这件事情与张先生和部门来往的18封邮件。在邮件中,人事经理张先生表示,“对给蒋先生造成的损失表示道歉,但有关赔偿在法律中规定是在结束试用期之后,被正式聘用的情形之下。之所以有试用期,就是为了公司和员工之间互相考核。在试用期之内,包括员工和公司都有权利随时终止聘用关系。这里不存在违约责任的问题。”张先生在另一封邮件中表示,“我可以理解你目前所处的情况,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因为你个人的特殊情况而有特殊的处理。我想你也有一定的工作经历,也应该了解这样的处理办法是很正常的。我想关键并不是我个人的决定或是公司的决定的问题。正如你所说的,我们都是打工者。既然是这样,我们应该
理解一些通常的做法……”
蒋波近日聘请了律师,决定向这种“通常的做法”宣战。“坦白地说,我不缺钱,我也不怕失业,实际上我明天就要回原来公司上班。但是我还是坚持我的观点,如果我在法律上站得住脚,我认为我应该讨还公道,因为像这样的事情现在太多了,有多少公司管理混乱,员工利益得不到保障?如果你不去为你自己去争取利益,只会被资方戏弄和嘲笑。人的尊严是不能用任何理由搪塞过去的……”
就蒋先生谈到的被裁原因及18封邮件的详情,记者与易达文公司人事经理张先生取得了联系。但张先生以此事交由律师处理为由,未做明确解释。
对此陈剑峰律师解释说,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并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只有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则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至于易达文公司人事部经理张先生的在试用期内员工和公司都有权利随时终止聘用关系的说法是缺乏法律依据的。易达文公司解除蒋波先生的劳动合同是公司的策略性裁员,并非因为蒋波先生个人能力的原因。因此,该公司应对其违法侵犯中国员工利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文摘自2001年7月13日《北京劳动午报》第5版 维权110
北京市泰福律师事务所陈剑峰律师简介:中共党员,1996年起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有13年的律师执业经验,现为北京市泰福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擅长劳动争议纠纷(其中工伤赔偿尤为擅长)、婚姻继承纠纷、房产纠纷和刑事辩护。曾分别被评为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和北京市丰台区法律援助优秀律师。多次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盛情邀请,做客直播间,为全国听众解答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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