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国家工伤伤残鉴定7级的标准是?及赔偿标准?
作者:陈剑峰 律师 时间:2010年01月10日
国家工伤伤残鉴定7级的标准是?及赔偿标准?
作者:北京市工伤赔偿纠纷研究方向著名律师陈剑峰 联系电话:13910909615
问题: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的左手手指在工作时致残,无名指断1节、食指断2节、中指2节、二拇指不到1节,能鉴定为几级?总共能得到多少赔偿?在不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下能得到多少赔偿?
北京陈剑峰律师回复:
您好:
先申请工伤认定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您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您的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您应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关于伤残等级,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认定为工伤后,劳动局会指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您做伤残等级鉴定的。本律师认为,像您的这种伤残情况,本律师认为,可以评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7级。
关于赔偿标准,因不同的伤残等级而赔偿的标准各不不同。
请注意!因受伤者的本人工资、各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地方法规规定各不同,故各地赔偿标准也不一致。关于各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大家可以上网搜索查找或者到当地统计局咨询。如大家想知道自己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规定,可以登录我的网站查找。我的网站地址://chenjianfenglvs.fabao365.com(即:北京陈剑峰律师网)和//blog.sina.com.cn/chenjianfeng1973(即:北京陈剑峰律师的博客)
附: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备注:北京市迪扬律师事务所陈剑峰律师简介:
中共党员,1996年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十余年,现为北京市迪扬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尤为擅长工伤赔偿纠纷法律事务。曾分别获得北京市丰台区法律援助优秀律师和北京市法律援助十佳优秀律师。多次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盛情邀请,做客直播间,为全国听众解答法律咨询。
社会兼职: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劳动政策法规库专家组成员、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法治中国》和《都市法宝》节目重要嘉宾
工伤赔偿主要业绩:从业十余年来,成功地办理了不少工伤赔偿纠纷案件,在此仅举三例典型:
1、2001年办理一起外地来京务工人员,一位年仅26岁的英俊小伙子,因左胳膊在去山东烟台出差途中遭遇车祸后被截断造成四级伤残,单位拒赔的工伤赔偿的劳动争议案,踏实、认真负责和稳健的工作,终使该外地打工者满意获赔,赔偿获得的工伤待遇计算到正常死亡时为止,共计一百余万元。该案的成功代理引起《北京法制报》、《北京劳动午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的争相报道和采访。
2、2003年办理的北京市门头沟区一位37岁的煤矿工人因煤矿坍塌事故造成腰部瘫痪,被评为伤残四级。单位拒绝赔偿他。后经人介绍慕名找到本律师,经过劳动仲裁,使得该工人获得十分满意的赔偿,赔偿获得的工伤待遇计算到正常死亡时为止也有将近百万元之巨。
3、2006年办理的北京市门头沟区一位工人工伤死亡纠纷案,因单位拒绝赔偿便慕名找到本律师代理,经过耐心细致的与单位沟通和协调,最终获赔40余万元,遇难家属十分满意。
公开发表的个人著作:
1、上班时与同事发生口角被打伤,算不算工伤?
2、右脚1-5节脚趾全部截肢能鉴定为几级工伤伤残等级?
3、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4、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5、我该怎样解决这起棘手的工伤死亡赔偿金的纠纷呢?
6、国家工伤伤残鉴定6级相关问题研究
7、国家工伤伤残鉴定5级的赔偿标准?
8、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具体有哪些?
9、人民警察因公致残相关问题研究
10、什么是工伤和工伤事故分类?
11、国家工伤伤残鉴定9级的赔偿标准?
12、国家工伤伤残鉴定10级的赔偿标准?
13、国家工伤伤残鉴定7级的赔偿标准?
14、国家工伤伤残鉴定6级的赔偿标准?
15、没有加入工伤保险,8级伤残,我该咋办?
16、老板扣我工伤期间工资合法吗?
17、国家伤残鉴定7级的标准是?及赔偿标准?
18、请问工伤怎么赔偿?
19、丈夫的父母霸占了丈夫的工伤死亡赔偿金怎么办?
20、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两点立法修改建议
21、浅析法航失事客机涉及的法律赔偿问题
22、一起四级伤残的工伤赔偿劳动争议案的代理始末
23、工伤青年打赢官司
24、外地青工胳膊断了 生活不能断!
25、我办理的三起重大工伤赔偿纠纷
26、2009年度广东省中山市工伤伤残6级赔偿标准?
27、2009年度北京市工伤赔偿标准?
28、北京市2009年国家工伤伤残鉴定8级的赔偿标准?
29、2009年度浙江省永康市国家工伤伤残7级的赔偿标准?
30、工伤护理等级鉴定标准、赔偿标准和理解
31、浙江省永康市2009年度国家工伤伤残8级-9级的赔偿标准?
32、陕西省铜川市2009年度国家工伤伤残7级的赔偿标准?
33、2009年度陕西省榆林市一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34、2009年度天津市工伤赔偿标准
35、全国各省市1级至10级工伤赔偿标准速查表
合作出版发行的著作:
2008年参与编写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劳动合同法重点解读及实务应对技巧》
陈剑峰律师联系电话:13910909615
QQ:756028050(本QQ法律咨询收费,每次600元-3000元,在收费后解答。享受城市或农村低保的贫困者或学生可免费咨询,但需有相关证明确认。)
MSN:chenjianfeng1973@hotmail.com
邮箱:chenjianfeng2007@sina.com
本律师楼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A座1001室(坐公交车到菜户营桥北下)
本文关键字:国家伤残鉴定7级的标准是?及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工伤赔偿纠纷,北京市工伤赔偿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丰台区陈剑峰律师,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工伤赔偿纠纷著名律师,工伤赔偿资深律师,工伤赔偿优秀律师,北京工伤律师,北京工伤赔偿律师,北京工伤赔偿纠纷方向的优秀律师,北京工伤赔偿知名律师,北京工伤赔偿著名律师,北京市工伤赔偿大律师,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知名律师,全国工伤赔偿纠纷著名律师,全国工伤赔偿纠纷知名律师,中国工伤赔偿纠纷知名律师,中国工伤赔偿著名律师,中国工伤赔偿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