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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与律师沟通工伤案
作者:陈剑峰 律师  时间:2021年03月31日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陈律,您好!
   我是一名北京执业的律师。以前没做过工伤案。 
   今年3月初我接了一个工伤案。关于这个工伤的事,想问问您。 
   北京朝阳一名工人在建筑工地受伤了(包工头直接发的工资),大拇指粉碎性骨折,食指骨折,有内固定钢针。请问是否构成伤残? 
   单位不给工伤认定,像这样的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我去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打算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科工作人员对我说,要先走劳动仲裁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公司存在非法转包和分包的情形,公司与伤者应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啥人社局工伤科还要让我走确认劳动关系的程序?
陈律回复:
一、关于工伤的伤残等级: 
   两个手指骨折,有内固定钢针,9级工伤伤残应该没有问题。按照晋级原则,两个手指至少均为10级,两个10级可以晋升一级为9级。
二、关于先走确认劳动关系程序: 
   走确认劳动关系程序,虽然是个弯路,但这个弯路必须要走。走了这个弯路,在劳动仲裁裁决书之中,会把公司违法转包和分包的基本事实给固定住。把基本事实固定住了,后一步申请工伤认定程序可能会省事一些。 
   退一步说,把违法分包和转包的基本事实通过劳动仲裁裁决固定住,即便万一工伤认定部门对工伤认定申请不受理,将来打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也会更加省时省力。

备注: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392篇工伤原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