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北京丰台法律援助中心两位领导一起研究工伤案
2021年上午9点半左右,到丰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找刘主任和吕副主任,因为一个过了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工伤案需要大家一起研究探讨。沟通了大概一个小时左右。
这个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案有5、6年时间了,因为各种原因错过了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未认定过工伤。
一般来讲,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很多伤者及其家属,包括不少律师在内,可能都不再建议走工伤赔偿之路,因为过了工伤认定申请时效似乎已经丧失了工伤赔偿之路,很自然地会向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这个方向去走。
过了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是否在工伤赔偿这条路上还有一定的救济渠道呢?
去年疫情期间在家待着,花费了大概两三个月专门研究了一下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救济渠道。
有兴趣的伤者或工亡者家属,或同行律师们,可以查阅我整理的文章:《未进行工伤认定、法院按工伤裁判的成功案例》,或许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的省市(例如河南省、湖南省、湖北省等)生效判决认为:申请工伤认定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超过了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只是工伤认定行政程序走不通,但伤者并不丧失工伤赔偿的实体请求权,照样判决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目前在北京丰台区暂时没看到这一类案件的生效判决。
在北京市丰台区,这类超过时效的工伤案件需寻求一定程度的突破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