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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原审法院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应考虑的基础法律关系应是土地承包经营关系,在相关法律关系不明确或存有争议时,行政主管机关应待确定后再行颁证。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一、二手房买卖中,全款购房与按揭贷款购房在合同履行上的区别如果买受人系全款购房,则其可以一次性将剩余购房款支付给对方,并要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房屋和过户的义务。以按揭贷款方式购房的,一般需要中介组织双方办理银行面签,提交贷款所需的身份证复印件、户籍档案、收入证明、甚至单身证明(或结婚证,一度需要)、完税......
【案情】某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方某诉某区供销有限公司房屋产权纠纷一案过程中,由于涉案房产历史久远且涉及土改后的一系列历史沿革,为了进一步调查案件事实,该区法院向该市房产管理局发送了《关于方某诉某区供销有限公司房屋产权纠纷一案的咨询意见函》,向该局咨询涉案房屋所处的具体位置以及案件争议的“楼房一间”是否包......
在法院处理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常常提供政府的相关权证、文件作为证据。例如,房地产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常常向法院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以证明相关权利和事实。但是,如果相关材料对某项事实的描述模糊或者字面上发生歧义,那么法院则会要求相关政府机关对该内容出具证明或说明把相关事实说明清楚。 房地产纠纷中就常常发生这......
合同解除未经通知不生效力(转载) (2016-09-13) 点击量:819
案例:2003年11月8日,杭州某电动车有限公司与宁波某车业有限公司订立电动车经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杭州公司将其某品牌电动车授权宁波公司在宁波市(镇海、北仑除外)区域内总经销,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如杭州公司在授权区域内另设点销售与批发该品牌电动车,则杭州公司应支付宁波公司违约金50000元......
浅议合同当事人一方死亡后合同效力问题或许是出于我国的传统观念所致,或许是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现实生活中,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很少约定如果一方当事人死亡后该如何处理。而一旦出现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事件,往往带来比较麻烦的法律问题,而首当其冲的就是合同效力问题。有些观点认为,合同效力随着当事人的死亡而自然终止......
原审法院认为:本案中,根据陈普化提供的证据,案涉宅基地使用权为陈普化,根据杜小勇提供的证据,案涉房屋所有权为陈奇、林琳,但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未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故案涉宅基地及房屋应认定为陈普化及陈奇、林琳的家庭共有财产,陈普化具有本案原告诉讼主休资格。案涉《房屋买卖合同》名为买卖实为抵押,已......
(2)关于对郭平与曹忠党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效力的认定。2004年11月29日,曹忠党与郭平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从其实际履行内容看,曹忠党不实际交付房屋而改为长年支付租金,加之曹忠党关于房屋回购的陈述,曹忠党与郭平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符合实践中的让与担保的特征,双方订立该合同的真实意思是通过这一形式为......
本院再审认为,关于焦点一,东泰公司与刘益成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房屋买卖还是借贷关系。在本案中,当事人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屋回购承诺书》、《回购协议》,并发生资金转入,但各方对债权债务的性质各执一词,一方主张是商品房买卖,一方主张是民间借贷,双方均未提供足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或者足以反驳对方主张的证......
原告起诉称:原告祖居周家村,1996年以后原告响应中共中央开垦“四荒”土地政策,在本村所有的土名“大角上”(又名“东光仁尖底”),习惯叫面积0.5亩(实际面积1.3亩)的荒地,开垦后用于种植柑桔,到2000年3月6日仍在补种柑桔树苗。此后每年均由原告培管、经营及收获桔子。1999年本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册中,也确认本户前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