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李某某诉孙某某离婚纠纷上诉状
作者:张书正 律师 时间:2015年10月08日
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某,女,汉族,197×年×月×日出生,住××区××路××号院12号楼××号楼,电话,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孙某某,男,汉族,197×年×月×日出生,住××区××路××号院12号楼××号楼,电话,
上诉人不服××区人民法院2015年×月×作出的(2015) ×少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
2、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第一、一审法院对被上诉人支付次子孙某抚养费的时间判决错误。
次子孙某有严重残疾,被上诉人支付次子孙某抚养费的时间应为直到孙某能够独立生活时为止。
第二、一审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归属判决错误。
两次离婚中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都没有处理,且两次离婚后双方都依然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共同生活,因此,××区××路××号院12号楼××号楼×单元××层××号房屋和××小轿车应为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应予以依法分割。
第三、被上诉人应该对上诉人予以经济补偿和经济帮助。
从199×年5月起,上诉人就一直在家操持家务,照顾两个孩子,任劳任怨,付出较多,被上诉人才能够在外安心工作。因此,被上诉人应该对上诉人予以经济补偿。
另,上诉人现生活特别困难,没有工作,没有住房,还要抚养照顾有严重残疾的次子,根本无法出去寻找工作。因此,被上诉人应该从住房上以及经济上对上诉人予以经济帮助。
综上所述,原审法院的相关判决存在着严重错误。为此,上诉人特向贵院提出上诉,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裁判,以保护上诉人合法权益。
此致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