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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物业中,物业服务企业在具体分摊差额不明确的情况下,直接加价执行代收水、电费价格是否合法
作者:石峰 律师  时间:2017年06月08日
一、问题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物业中,物业服务企业在具体分摊差额不明确的情况下,直接加价执行代收水、电费价格是否合法?
    二、律师意见
1.在没有实行“一户一表”的物业中,业主或实际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可就水、电费的具体分摊办法进行约定。然而,具体分摊的只能是总分表实际产生的差额,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在具体差额尚没有确定的情况下,直接向业主或实际使用人加价执行代收电费,违反了相应规定。
2.在具体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如果物业服务企业不能提出证据证明其总表与业主或实际使用人分表之间据实分摊的损耗的相关证据,此时,如果业主或实际使用人要求按照国家电网规定的用电销售价格计算其应缴纳的水、电费,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应退还多收的水、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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